各相关院(部):
我校与青岛大学2021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已下达,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合作导师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名额分配:朝鲜语口译1人,机械1人,材料与化工1人,临床医学2人。
2.青岛大学对应学院:外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部。
3.我校导师名额分配:外国语学院1人(朝鲜语口译)、机电工程学院2人(机械1人、材料1人)、临床医学2人(医学院牵头(含医学院附属医院))
4.聘任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青岛大学科研业绩评价办法认可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或提供专业实践平台。
5.相关学院组织推选导师工作,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1)、《青岛大学申请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表决票》(附件2),并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涉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著作或教材、论文等)、科研项目立项书和专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表中的“近三年”起始年月均为2018年7月。
6.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青岛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单独装订1份。
(2)电子材料:《青岛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青岛大学申请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表决票》。
(3)提交时间:电子材料于2021年8月11日15:00前发科研处邮箱审核,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于8月12日10:00前报送岱德楼208室。
联系人:王冬冬
电话:83150217,内线:8146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 青岛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2 青岛大学申请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表决票.xls
青岛滨海学院学科办
2021年8月10日